一、办理流程
1. 因公赴台人员仔细阅读《因公临时赴台人员OA申报材料清单》,通过OA系统提交申报材料;
2. 校内审批以及省台办审批通过之后,按照通知到台港澳事务办公室领取赴台批件;
3. 参照《公安局办理赴台通行证所需材料》,在赴台批件有效期(通常为30天)之内持批件以及入台证(邀请方提供)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赴台通行证。南京市办证地点及电话一览.docx
二、提交时限
为避免耽误行程,请赴台人员注意材料提交时限(下述时间之前将材料整理完备):
1. 校领导:提前2个月
2. 国际会议:提前1.5个月
3. 两岸会议:提前一个月
4. 赴台交流:提前一个月
三、注意事项:
1.学生可借用导师或者辅导员的OA账号提交申请;
2.在准备校内审批材料的同时,也请关注台湾方面的入台证办理情况(通常需要2-3周)
3.团组出境请附《南京大学因公团组临时出国(境)任务和财务预算审核意见表》因公团组临时出国(境)任务和财务预算审核意见表.docx
4.教职工赴台港澳地区超过3个月须征得人事处和分管人事校领导同意,并签订有关合同(具体事宜,请咨询人事处培训发展办公室,电话:89683046)。
如有任何问题,请联系南京大学台港澳事务办公室 陈沁:89682287(仙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