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台港澳事务办公室!
根据学校防疫工作要求,教职工因公赴境外高风险地区,需先履行“离境申请”手续后,方可进行因公出国(境)审批,审批时需附“离境申请”办结截图。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在OA系统“公文管理”下选择“校内申请”,标题可拟定为“**学院/部门**(申请人)离境赴**(国家/地区名称)的申请”, 主办部门填“人力资源处”。
参照以下图例——
国际处出国境办
2021年6月
南京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台港澳事务办公室 版权所有| 百度统计 | 技术支持:梦蕾科技
Copyright © 2007~2020 Office Of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And Exchanges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