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AC21项目基金申请通知
一、项目介绍
AC21现面向成员院校设立项目基金,用于开展研讨会、工作坊和教育培训等合作交流项目。
二、 选拔条件及相关流程
申请截止时间 :
2023年2月12日
提交材料 :
1. 申请表(见附件二)
2. 详细预算(形式不限)
选拔条件 :
1. 合作范围:
所申请项目需在研究、教育、管理和国际交流等领域促进AC21的发展,并且该项目需要由来自至少两个不同国家、两所 AC21 大学联盟中的高校共同参与 。在此基础上,可涉及非 AC21 大学联盟成员的高校、研究机构、产业、政府与非政府组织以及当地政府或委员会。
2. 项目负责人:
必须在成员高校的学术或行政岗位任职。
3. 项目示例:
研究生论坛、小型国际论坛、小型工作坊、小型团队之间的联合研究、与指定研究领域相关的联合研讨会、教育合作种子基金、新创办的研究项目或即将创办的研究中心。
4. 项目主题:
需体现本期资助指定的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UN SDG),即良好健康与福祉(目标3),经济适用的清洁能源(目标7),产业、创新和基础设施(目标9)。请选择最符合您提案的目标。
选拔流程 :
1. 材料提交:将完整的申请材料电子版于2023年2月12日前发至AC21秘书处邮箱(office@ac21.org),抄送南京大学国际处柯老师(kemengfan@nju.edu.cn)和于老师(hzyu@nju.edu.cn)。
2. 外部审核:AC21管理委员会成员将遵照选拔标准为所有申请打分。
3. 结果公布:选拔结果将在2023年3月公布。
三、经费资助
1. 经费资助时间范围:
项目批复起 至 2023年12月31日
2. 经费总量:
预计为6-7.5万美元,具体获批额度由AC21根据项目预算决定
3. 经费支持范围:
资助项目类型为国际论坛、工作坊、专题研讨会、教育项目等,可支出举办论坛费用、旅费、食宿费、文具和其他消耗品、酬金以及其他直接费用,不可支出薪水、奖学金、学生课程费用、办公和会议设备费以及其他间接费用。
四、 获资助学者义务
1. 2023年12月31日前需提交项目报告和经费报告。
2. 需在受资助项目相关的发表、活动和公开发行刊物中提及AC21对该项目的支持。
*按照秘书处要求,请直接将完整的申请材料电子版于2023年2月12日前发至AC21秘书处邮箱(office@ac21.org),抄送南京大学国际处柯老师(kemengfan@nju.edu.cn)和于老师(hzyu@nju.edu.cn)。
*注意:所有申请材料都需要发送原格式和PDF格式两种形式,比如:表格文件需要同时发送EXCEL文件和对应的PDF文件。
以上中文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附件一中的指南原文为准。
联系人:柯梦璠
联系电话:025-89682683
邮箱:kemengfan@nju.edu.cn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3年1月30日
附件一:AC21 Legacy Fund Guidelines_01202023.pdf
附件二:AC21 Legacy Fund Application Form.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