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南京大学全球开放发展战略(2020-2030)》,推进实施全球战略合作伙伴发展行动,构建强有力的、具有包容性、可持续的全球合作网络,我校设立“南京大学全球战略合作伙伴推进计划”(Global Engagement for Strategic Partnership, GESP),(以下简称“计划”)。该计划以国家重大战略和地区重大发展需求为牵引,围绕学校重点发展的学科领域,进一步集中优势合作资源,以重大合作项目为抓手,持续推进与世界一流高校(含一流学科)、科研机构,以及联合国等国际组织的深度合作,积极参与国家层面高级别人文交流对话机制,加快构建与世界顶尖高校的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形成一批标志性成果,为学校双一流建设提供支撑保障。
一、资助范围
本计划主要支持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特色项目三个类别。
(一)重大项目
l建设目标:面向国家和区域的重大发展战略和需求,在前沿研究领域开展深度合作,形成关键突破,产出具有影响力和引领性的高水平合作成果,有效推动学校与世界一流高校、科研机构等建立校级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l合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 发起或参与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人文交流和联合攻关项目
② 瞄准建设国家级国际合作平台,如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等
③ 发起成立具有影响力的世界顶尖学术网络或智库
④ 举办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与项目
(二)重点项目
l建设目标:加快推进与世界一流大学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服务社会等领域的广泛交往,提升教育教学水平,不断巩固合作成果,挖掘优势资源和潜力,推动伙伴关系内涵提升。
l合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 开展高质量学位互授联授项目
② 开展高水平种子基金项目
③ 举办南大品牌校级寒暑期项目
④ 建设重要联合科研平台或学术网络
(三)特色项目
l建设目标:巩固并发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广泛交流与合作,保持紧密、活跃的伙伴关系;积极推动与有传统合作基础、有专业特色高校的务实合作,开展学术对话和师生交往,建立有特色、专业化的学术交流与合作网络。
l合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 开展留学南大品牌专业项目
② 开展各类学位互授联授项目
③ 开展各类联合科研合作
二、资助与管理
(一)资助计划
本计划资助期限为3年,原则上重大项目50-60万元/年;重点项目30-40万元/年;特色项目10-20万元/年。经费使用按照《南京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南字发〔2018〕51号)等文件执行。
(二)项目管理
① 按年度进行日常管理,需报送当年项目实施计划、预算及总结;
② 将实行中期考核,并根据执行情况进行资助的动态调整;
③ 建设周期结束时将进行终期考核,成果显著的项目可自动进入下一期资助,进展不突出的项目将停止资助。
三、评审原则
① 合作对象具有优质教育资源和国际影响力
② 前期双方具有稳固、长期的合作基础
③ 合作成果有助于推动学科建设与发展、国际化人才培养和学
校声誉的显著提升
④ 建设目标明确、路径清晰、推进举措得力,可达到预期成效
⑤ 对形成与世界一流大学的战略伙伴关系具有显著推动作用
四、申报要求及评审流程
以院系为单位进行项目推荐。如果项目涉及两个及以上申报单位,须由1个主责单位进行申报。每个院系每个类别限报一项。
请于10月20日前填写并提交电子版项目申报书(含预算)及要素情况表至邮箱oice@nju.edu.cn。纸质材料一式三份须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盖章后交至国际处交流与项目办公室(行政北楼834室)。
项目评审流程如下:
10月20日前提交申请
10月下旬国际处对项目申请进行初审
11月初组织学校国际化项目建设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并公示结果
联系人:徐昕、柏金妍
联系方式:oice@nju.edu.cn
联系电话:89681993,89682606
附件:
附件1.“南京大学全球战略合作伙伴推进计划”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2.“南京大学全球战略合作伙伴推进计划”要素情况表(重大、重点、特色).xls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