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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京大学全球战略合作伙伴推进计划“项目申请的通知 (2021-2023年度)
时间: 2021-09-24    阅读数: 4637

各院系、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南京大学全球开放发展战略2020-2030)》,推进实施全球战略合作伙伴发展行动,构建强有力的、具有包容、可持续的全球合作网络,我校设立南京大学全球战略合作伙伴推进计划Global Engagement for Strategic Partnership, GESP),(以下简称计划)。该计划以国家重大战略和地区重大发展需求为牵引,围绕学校重点发展的学科领域,进一步集中优势合作资源,以重大合作项目为抓手,持续推进与世界一流高校(含一流学科)、科研机构,以及联合国等国际组织的深度合作,积极参与国家层面高级别人文交流对话机制,加快构建与世界顶尖高校的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形成一批标志性成果,为学校双一流建设提供支撑保障。

 

一、资助范围

本计划主要支持重大项目、重项目和特色项目三个类别

(一)重大项目

l建设目标:面向国家和区域的重大发展战略和需求,在前沿研究领域开展深度合作,形成关键突破,产出有影响力和引领性的高水平合作成果,有效推动学校与世界一流高校科研机构建立校级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l合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 发起或参与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人文交流和联合攻关项目

      ② 瞄准建设国家级国际合作平台,如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

      ③ 发起成立具有影响力的世界顶尖学术网络或智库

      ④ 举办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与项目

 

(二)项目

l建设目标:快推进与世界一流大学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服务社会等领域的广泛交往,提升教育教学水平,不断巩固合作成果,挖掘优势资源和潜力,推动伙伴关系内涵提升。

l合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 开展高质量学位互授联授项目

      ② 开展高水平种子基金项目

      ③ 举办南大品牌校级寒暑期项目

      ④ 建设重要联合科研平台或学术网络

 

(三)特色项目

l建设目标:巩固并发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广泛交流与合作,保持紧密、活跃的伙伴关系积极推动与有传统合作基础、有专业特色高校的务实合作开展学术对话和师生交往,建立有特色、专业化的学术交流与合作网络。

l合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 开展留学南大品牌专业项目

      ② 开展各类学位互授联授项目

      ③ 开展各类联合科研合作

 

二、资助与管理

(一)资助计划

本计划资助期限为3年,原则上重大项目50-60万元/年;重项目30-40万元/年;特色项目10-20万元/年。经费使用按照《南京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南字发〔201851号)等文件执行。


 (二)项目管理

① 按年度进行日常管理,需报送当年项目实施计划、预算及总结;

② 将实行中期考核,并根据执行情况进行资助的动态调整;

③ 建设周期结束时将进行终期考核,成果显著的项目可自动进入下一期资助进展不突出的项目将停止资助。

 

三、评审原则

① 合作对象具有优质教育资源和国际影响力

② 前期双方具有稳固、长期的合作基础

③ 合作成果有助于推动学科建设与发展、国际化人才培养和学

校声誉的显著提升

④ 建设目标明确、路径清晰、推进举措得力,可达到预期成效

⑤ 对形成与世界一流大学的战略伙伴关系具有显著推动作用

 

四、申报要求及评审流程

以院系为单位进行项目推荐。如果项目涉及两个及以上申报单位,须由1个主责单位进行申报。每个院系每个类别限报一项

1020日前填写并提交电子版项目申报书(含预算及要素情况表至邮箱oice@nju.edu.cn。纸质材料一式三份须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盖章交至国际处交流与项目办公室(行政北楼834室)。

项目评审流程如下:

1020日前提交申请

10下旬国际处对项目申请进行初审

11组织学校国际化项目建设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公示结果

 

人:徐昕、柏金妍

联系方式:oice@nju.edu.cn

联系电话:8968199389682606

  

附件:

附件1.“南京大学全球战略合作伙伴推进计划”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2.“南京大学全球战略合作伙伴推进计划”要素情况表(重大、重点、特色).xls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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