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分类及资助标准:
1.“一带一路”教科文卫引智计划
项目类别:国家重点项目
该项目支持“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外国专家和外国专家团队来华开展科研合作、人文交流、人才培养、智库建设、国别政策研究等工作。重点支持在高校开展长期工作外国专家,原则上每人每年不少于3个月。长期工作外国专家年龄要求为65岁以下,有特殊需要的,年龄可放宽至70岁。资助标准为21万元/项。
2.高端外国专家项目
项目类别:国家重点项目
该项目支持围绕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的需求,重点引进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发展国家经济的科学家、科技、经济领军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以及创新、创业人才。原则上每人每年不少于30天。年龄要求为65岁以下,有特殊需要的,年龄可放宽至70岁。资助上限为9万元/项。
3.与大师对话—诺贝尔奖获得者校园行
项目类别:国家重点项目
该项目支持院系邀请诺贝尔奖获得者来访与青年学生进行交流,旨在把从国外引进重要智力资源和弘扬青年学生中的科学精神结合起来。资助上限为9万元/项。
4.海外名师引进计划项目
项目类别:国家重点项目
“海外名师项目”所指海外名师是指在某一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国际公认的较高造诣的外籍专家或者学者,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专家或学者,以及已获得外国永久居住权的中国国籍专家或学者。同时,能够每年在华工作时间累计应当不少于60天。该项目为滚动支持项目,资助上限为20万元/年,最长资助周期为5年。
5.外国青年人才引进项目
项目类别:国家重点项目
该项目支持外国青年人才来华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受资助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有外国国籍;近一年内在国外(境外)高校获得博士学位;能够保证在华连续两年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少于20个月。资助上限为20万元/年。
6.南雍海外名家讲堂计划
项目类别:学校重点项目
该项目旨在活跃校园学术气氛、增进学术交流,促进学术合作,启发学术创新,鼓励院系邀请副教授及以上的海外知名学者来校开展高水平学术前沿(系列)讲座。资助标准:根据专家情况,可获得每讲3000-5000元的经费支持。
7.合作科研类引智项目
项目类别:学校重点项目
该项目须依托已有的省、部级以上项目申报,用于资助外国专家来校从事合作科研。要求双方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工作内容及薪酬,根据实际工作完成情况提供资助。
8.专业教学类引智项目
项目类别:学校常规项目
该项目聘请的外国专家应具备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在所从事领域里有一定的学术造诣。要求能够用外语讲授1-2门专业课程,实际在校工作时间应不少于一学期。资助上限为9万元/年。
9.语言教学类引智项目:
项目类别:学校常规项目
该项目聘请的外国专家应具备硕士学位或讲师以上职称,具备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实际在校工作时间应不少于1学年。
二、申报说明及截至时间:
1.请各院系所根据教学科研工作需要,立足“以我为主、按需引进、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制定年度海家聘请计划,并在网上填写相关项目申报表。外国语学院、大学外语部等聘请语言教师的单位也需进行网上申报。
2.申报网址:http://219.219.115.119/
注册→登录“南京大学外事工作服务系统”→点击“申请阶段”→点击“项目申请”→申请相关项目→保存→提交→完成申请。
以上项目说明、申报条件及资助方式可参照《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项目指南(2016版)》。填写过程如遇问题,请咨询系统技术人员QQ:1516849328,技术支持电话:010-58235529并可参考附件:《高校引智工作服务系统常用问题整理》。
3.申报时间请以每年发布的项目申报通知为准。
4.填写申请材料如需咨询,请联系蒋老师(联系电话:89682683,pyj@nju.edu.cn)。
三、资助说明:
1.上述项目获批经费主要用于资助外国专家国际旅费、在华期间住宿交通、生活津贴或部分薪酬。来校时间一周以内原则上不报销国际旅费。项目经费核销按照国家海家局《外国文教专家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海家发[2016]85号文件规定执行(详见国际处网页-规章制度栏)。
2.项目专家来校工作期间利用我校资源所取得的教学、科研等成果均属项目成果,其发表有关论文、著作或申报有关奖励、专利和科研项目及经费等,成果的作者署名单位均需署“南京大学”,并注明受国家外国专家局专项资助。
3.如项目人选或时间更换,必须事先书面报告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得到批准后方可执行,否则不予报销。邀请院系或教师须自行妥善处理好来访专家有关医疗保险等事宜。
4.项目须在有效期内执行完毕,过期则不予支持。如逾期不报销或没有开展聘请外国专家工作的,则视为放弃经费使用权力,该项目经费或余额也将全部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