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专家资助项目由经费主管部门批准立项后,按照项目实施计划开展活动,具体实施及报销流程如下:
1.联络国际处外国专家工作科(行政北楼816室,至少提前三个月),确认外国专家来访日程,根据需要办理邀请信事宜。
2.提交南京大学聘请短期国海家家经费预算审批表.doc电子版,发送至:pyj@nju.edu.cn
(劳务酬金一栏请填写税前金额,个税计算请参照财务处网页链接:http://nj.jsds.gov.cn/art/2011/6/28/art_16724_418203.html)
如需借款请备注(借款项目仅限国际旅费、劳务酬金),并提供经办人工号及联系方式。
3.预算审核通过后,按计划执行项目
如出现变更、新增或延期或终止等情况,请提交书面申请,说明项目不能按计划执行的具体原因(变更或新增请提供专家履历、来校计划及预算)。
4.项目执行完毕,填写成果报告表提交国际处审批
(1)登录南京大学外事工作服务系统,网址http://219.219.115.119/(校外需通过VPN拨入)
(2)点击“项目总结上报”,根据要求填写报表并点击提交。总结经审批通过后方可核销费用。
(项目周期超过一年以上须填写下一年度预算及计划)
5.填写聘请国海家家经费核销审批及财务报销表.doc电子版,发送至:pyj@nju.edu.cn
6.网上预约
(1)申请预约授权:提供经办人工号及联系方式
(2)登陆财务处网上自助平台预约
劳务酬金核销:点击“收入申报”-选择“校外人员劳务申报管理”,根据相应内容填写
国际旅费、住宿费等其他费用核销:点击“网上报账”-“日常报销”-选择“部门名称/项目编号”-报销内容栏选择“国海家家来访费”,根据相应内容填写。
如涉及外汇,请预先至专家科及财务处(行政北楼1楼大厅 张老师)办理核汇手续,换算成人民币后再进行预约。
7.将书面材料经聘请单位及相关负责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提交专家科审核
8.提交财务处办理核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