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专家
办理长期外籍教师在宁居留手续指南
时间: 2015-03-17    阅读数: 3166

长期外籍教师来宁后,必须在入境30天内办理外国人在华居留许可,此前还需办理外国专家证,以确保在华之合法身份。

一、办理外国专家证需提供下列材料:

1.  护照原件;

2.  聘用协议或合同;

3.  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4.  江苏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颁发的健康证明;

5.  个人简历及最高学历/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收到上述材料,经审核合格后,将报江苏省外国专家局办理获取外国专家证手续。



二、办理居留许可需提供下列材料:

1.  护照原件;

2.  外国专家证原件;

3.  近期两寸白底免冠照片2张;

4.  有效的健康证明书;

5.  外国人临时住宿登记表(如住宿于可接纳外国人的旅馆,则已自动登记,不需提供;如住宿于民宅或宿舍,则需在24小时内到就近的派出所填写登记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收到上述材料,经审核合格后,将开具学校证明。申请人需本人亲自前往南京市公安局提交材料,申办居留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