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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部门或教师个人邀请外籍专家来校进行短期(三个月以下)讲学或合作科研,需至少提前一个月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交以下材料:
1.聘用外国短期文教专家目标管理申报审批书.doc;
2.拟邀请外籍专家的简历。
上述材料经审核合格后,学校将签发《被授权单位邀请函》。对方凭此表可在我国驻外使领馆申请办理访问签证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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