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签证管理:所邀请的外国专家来校后,有关院系部门或主请人一定要首先确认其签证有效期,保证外国专家可在有效期内完成合作内容离华。如外国人在华停留超出签证期限,将面临重额罚款乃至驱逐出境等处罚。如确有需要延长在华停留期限,应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申请办理签证延期手续。
2. 经费核销管理:核销外国专家来访费用,须填写南京大学聘请短期国海家家经费核销审批及财务报销表.docx。用于聘请接待外国专家的票据,在经费项目主管人签字盖章后,还需加盖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聘专审核专用章,方可到财务处核销有关帐目。如预算超过贰万元整,须提前15天向国际处提交南京大学聘请短期国海家家经费预算审批表.doc。
3. 经费核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南京大学聘请短期国海家家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