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单位:
自2016年起,我校开始实施“院系国际合作伙伴计划”项目,资助院系与国外一流高校的开展交流与合作。该计划获得积极响应,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在此基础上,为助推南京大学“双一流”建设,早日实现“第一个南大”的建设愿景,我校将正式启动“南京大学国际战略合作伙伴发展计划”(2018-2020年度),以进一步鼓励与世界一流高校和地区性重要大学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深入合作,推动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和重要合作伙伴关系建立、巩固和发展。
请各院系、各单位结合学科特色,紧紧围绕“双一流”建设重点任务,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科学统筹规划。
项目资助申请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与条件
考虑国外高校的综合实力与排名、突出的学科水平和特色,以及与我校已有合作基础、进一步拓展合作的意愿,结合我校学科发展、学术研究和人才培养的重点,以推动重大成果产生,如联合实验室、创新性科研成果或国际化人才培养模式突破为导向,重点培育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建立和发展。
重点支持以下方面的合作计划:
1、与顶尖国外高校合作:优先考虑与2018QS排名前50的国外高校合作项目
2、重要学术创新及跨学科的合作项目
3、重大国际影响的特色项目
请按照一揽子合作计划提交申请。具体资助项目包括双边或多边的国际科研合作平台建设(具有明确的研究方向)、海外卓越学生研修、建设国际化课程等。交流活动如涉及国际会议,须按照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相关规定提前4个月向我处外国专家科提交报批手续并取得教育部批件。
各院系、各单位须统筹国际化资源,限报1个项目。同时鼓励就“一带一路”主题或与“一带一路”国家开展高水平合作,此项目申请可不占用其他项目名额。
二、项目执行与管理
国际战略合作伙伴发展计划实施周期为三年,进行滚动式管理。学校根据项目年度考核的情况,将保持、增加或者停止项目的资助。同时,根据需要增补项目。
三、提交材料要求及评审流程
请在4月10日前填写并提交电子版项目申请表、预算表及项目要素情况表至邮箱oice@nju.edu.cn。申请表请说明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前期合作基础,三年发展规划及每年阶段性实施方案。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盖章的纸质材料请于4月15日前交至国际处交流科(行政北楼820室)。原则上总体预算以30万元/年为上限(具体资助金额以最终评审为准)。
项目评审流程如下:
1. 4月15日前提交申请
2. 4月15日-20日国际处对项目申请进行初审
3. 4月下旬由项目由我校“国际化项目”建设专家委员会进行会审
4. 4月底将评审结果公示
四、关于预算填写的说明
可资助的范围包括差旅费、出国境费用、国海家家来访费和会议费等。填写时请写明测算依据(具体报销参照学科办和财务处相关规定执行)。
此次填写时请以三年为执行期进行填报。
联系人:胡捷、徐昕、陈楠
联系方式:oice@nju.edu.cn
联系电话:89681993,89682606
附件:附件1.“南京大学国际战略合作伙伴发展计划”资助申请表.doc
附件2.“南京大学国际战略合作伙伴发展计划”项目要素情况表.xls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