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南京大学国际化工作处(台港澳事务办公室)!
海外学者个人信息(姓名、护照号、职务、类别)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海外学者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a.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变更申请表;
b. 申请变更事项的证明文件。
改任新岗位(职业)的,应注销现有工作许可,重新申请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该申请仍需海外学者自行向江苏省外专局递送材料。
南京大学国际化工作处(台港澳事务办公室) 版权所有| 百度统计 | 技术支持:梦蕾科技
Copyright © 2007~2020 International Affairs Office( Office of Taiwan, Hong Kong and Macao Affairs)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