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港澳事务

  • 学生台港澳地区交流交换项目申请流程

发布时间:2026-01-14浏览次数:27文章来源:外办

南京大学台港澳地区学生交流交换项目,由学校台港澳事务办公室接收台港澳地区高校相关招生材料后,协同校本科生院、研究生院等部门联合发布,经遴选后确认入围名单并提名至对方高校。由对方高校确认录取后,我校台港澳事务办公室与出入境管理办公室将指导学生完成信息申报与相关材料的办理,具体操作流程请见下图:


职能部门:国际化处台港澳事务办公室

办事地址:仙林校区行政北楼807

联系方式:twhkmacao@nju.edu.cn025-89682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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