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普通)护照及因公赴港、澳通行证办理须知


一、公务(普通)护照办理(仅限教职工)
(一)新护照申办要求

1、申请者在办结因公出国校内审批后,可提交材料至国际处出国境办向省外办申请办理新的因公护照:
(1)办理因公护照无需纸质照片,需赴相应地点拍摄护照专用照片(白底),拍照地点会将照片直接上传外交部生成20位的数字编码。可拍照的地点在  http://www.mrtdephoto.com/sysuser/city_selzxd.action  网址查询。需注意的是,网址上的很多地点其实不可以拍照,需提前打电话确认。也可通过照相馆拍照(如大唐)或自拍后将照片上传至网站https://www.idphotoplus.com/pages/licence进行缴费检测后获取20位数字编码(回执号)。

(2)通过邮件发送20位照片电子编号以及身份证正反面(分两个文件,请不要合并在一个照片里)电子版(仅支持jpg格式)至赵悦老师邮箱(zyue@nju.edu.cn)。

(3)通过邮件发送出生地至赵悦老师邮箱(zyue@nju.edu.cn)。

(4)接通知后,部分人员需赴江苏省签证服务中心(省政务中心二楼F区)录指纹。

2、现无公务(普通)护照/护照过期/护照有效期不足(本次出访后,距护照到期不足6个月;部分国家所需有效期更长),都要重新办理新护照。
(二)旧护照认证要求
若所持公务(普通)护照仍在有效期内,则由国际处出国境办赵悦老师报相关材料至江苏省外办完成护照认证手续方能申办签证。
(三)办理时间:1至2周(不含节假日)

  

二、因公往来港、澳特区通行证(30天以内,含30天)办理(仅限教职工)

(一)办理要求

1、申请者在办结因公赴港、澳地区校内审批后,提交如下材料至国际处出国境办向省外办申请办理新的因公赴港澳通行证

(1)纸质版两张小二寸(35*45cm,白色背景照片需穿深色上衣)。

(2)小二寸照片电子版(jpg格式)

(3)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分两个文件,请不要合并在一个照片里,仅支持jpg格式)

(4)出生地(邮件告知)

以上纸质版交至仙林校区行政楼818室,电子版均通过邮件发送至赵悦老师邮箱(zyue@nju.edu.cn)


2、现无因公往来港、澳通行证/通行证过期/通行证有效期不足(本次出访后,距通行证到期不足3个月)

(二)办理时间12周(不含节假日)

注:赴港、澳地区30天以上,由申请者自行至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通行证。


三、台湾通行证办理

(一)办理要求

获得省台办的赴台批件后,自行办理台湾通行证。办理通行证所需材料如下(有通行证的,带上通行证):

1、国台办或省台办批件原件核销、加急时需复印件,请留存)

2、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现场填写 现场由身份证扫描录入

3、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需将首页盖有派出所公章的单页和本人资料页复印在一张纸上,江苏省内不需要户口本复印件)

  【其中赴公安局实际办理人员(赴台人员本人或委托代办人)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

4、现场拍照

5、银行卡(办理不能支付现金)

6、介绍信(非本人办理,需由台港澳办开介绍信)

7、如时间紧迫,需填写《急事急办申请表》,五个工作日内办结,需批件复印件。 

注: (1)通行证遗失新办须本人亲自前往,不能代办。

   (2)副厅级以上人员还需提交江苏省政府办文单。

(二)办理时间

收到国务院台办或省台办的赴台批件后,赴台人员可持下列材料至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南京公安出入境证件受理点.docx自行办理赴台通行证,一般需十个工作日。


证照类型及图例

(一)护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分为外交护照、公务护照、普通护照和特区护照。公务护照又分为公务护照和公务普通护照。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公务普通护照统称为“因公护照”。

1、公务普通护照Passport for Public Affairs)

由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及外交部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外事部门颁发给中国各级政府部门副县、处级以下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因公出国人员等。

2、公务护照Service Passport)

由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及外交部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外事部门颁发给中国各级政府部门副县、处级以上公务员、中国派驻国外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和驻联合国组织系统及其专门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等。

3、外交护照Diplomatic Passport)

由外交部颁发给中国党、政、军高级官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和各民主党派的主要领导人、外交官员、领事官员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和外交信使等。

4、普通护照(因私护照,Passport)

由公安部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地方公安机关,以及驻外使、领馆和驻香港、澳门公署颁发给前往国外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中国公民。

(二)往来港澳通行证:内地居民往来香港或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证件分为“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两种。

1、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

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或各主要省市外事办公室签给内地因公人员因公往来香港或澳门地区进行公务活动的旅行证件。

2、往来港澳通行证

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签发给中国内地居民因私往来香港或澳门地区旅游、探亲、从事商务、培训、就业、留学等非公务活动的旅行证件。

(三)往来台湾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给大陆地区居民前往中国台湾地区的旅行通行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