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专家

  • 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发布时间:2026-04-17浏览次数:58文章来源:国际化工作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聘用未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的外国人。”

海外学者在中国工作,必须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及工作类居留许可。

持Z字签证入境后申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已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的海外学者,须将办理通知时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相应原件携带入境,以便申办《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时核查。入境后30日内,需至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工作类居留证件。逾期将处以500元/天的行政处罚。

入境后还需及时准备以下材料:

a. 境内指定机构出具的境外人员体格检查记录验证证明(签发时间均在6个月内);

b. 临时住宿登记(“南京公安”公众号申请);

c. 校人资处盖章的正式合同。

*最新要求以专家办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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