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专家

  • 《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延期及居留许可延期

发布时间:2026-04-17浏览次数:33文章来源:国际化工作处

如果海外学者所持《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及居留许可即将到期,应当在所持来华工作许可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海外学者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a. 外国人工作许可延期申请表;

b. 有效居留许可;

c. 新签署的延期合同;

d.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

海外学者服务中心协助海外学者提交网上申请,网上申请通过后,仍需海外学者携带以上四个原件材料及一套复印件自行前往江苏省外国专家局核查原件。核验后至卡内信息更新约为5个工作日(A类)、10个工作日(B类)。

卡信息更新后,海外学者服务中心会通知海外学者前来领取延期居留许可的材料,包括:

a. 申请表(可在海外学者服务中心领取,或在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领取);

b. 护照及复印件;

c. 公函(由海外学者服务中心出具);

d. 临时住宿登记表;

e. 证件照(护照规格);

f. 工作许可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g. 若有随行家属还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需使领馆认证)以及a, b, c, d, e, f项材料;

h. 委托书(他人代办)。

X